各有关部门: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九州官方网站入口各单位和教师在开放本专科教育、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显著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
申报特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国或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并经过不少于3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二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并经过不少于1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年度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人应为九州官方网站入口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除联合申报的非九州官方网站入口人员无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外,成果的其他完成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同一完成人只允许主持1项成果。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各学院或职能部门。
(三)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五)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作为支撑。
(六)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七)有关时间或年限的计算均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限额
本年度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基本申报限额为2项,有以下情况者,可增加相应申报名额,累计后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项。
(一)课程获得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每门课程增加2个名额;
(二)课程获得2023年江苏省职业教育一流核心(线下)课程,每门课程增加1个名额;
(三)团队在202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大赛(高职组比赛)中获奖,每个二等奖增加2个名额,每个三等奖增加1个名额;
(四)学生在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每个一等奖增加2个名额,每个二等奖增加1个名额;
(五)学生在202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学生组比赛)中获奖,每个一等奖增加2个名额,每个二等奖增加1个名额。
(六)获立2023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每个单位增加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推荐
各学院或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组织专家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各推荐单位须将推荐(申报)成果的情况(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科建设处。
(二)申报公示
学科建设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所有申报项目的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专家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推荐获奖等级。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评审专家组推选的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批准公布
公示无异议的获奖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送。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0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二)《申报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封面格式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一式10份, 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三)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目录即封面,封面加盖材料报送单位章,总页数不超过100页)(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PDF格式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四)《2024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五)《202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WORD格式和盖章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此表信息须与对应项目的申报表、总结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六)成果主要完成人《202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附件5,签字纸质版一式1份,PDF格式签字版电子文档1份)。
(七)《202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6,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八)增加申报限额的证明材料(通知、证书复印件等,盖章纸质版、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九)推荐(申报)成果在单位内公示页面截图(盖章纸质版、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7)。
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报送申报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并于7月12日前报送推荐教学成果奖的其他材料,电子材料以“推荐单位+申报类别+顺序号+成果名称+材料类别”命名发送至:lijj@jso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定淮门校区行政办公楼1713室。
联系人:李菁菁 联系电话:86265384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二)严格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者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教职工参与,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处理异议情况,并反馈异议处理结果。
学科建设处
2024年6月11日